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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心理咨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教育科学研究院合作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心理干预机制时间:2024-12-13 10:31 10月12日下午,在庄严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成都市教育学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小案心理干预机制操作规程》签约仪式暨首次培训会科学》举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同志,各区(市)县基层法院法官代表,学校心理咨询专家代表等近百人参加会议成都市各区(市)县教育系统。此次重要合作。这是继10月9日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与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签署“成都市中小学心理健康绿色平台”战略协议后的又一重要合作。 近年来,未成年人及家庭案件综合审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开始向纵深发展。全国多地法院陆续将适合刑事审判的心理咨询机制引入民事领域,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及民事审判和家事案件的心理咨询工作。对家庭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可以缓解婚姻危机和家庭矛盾,预防和减少恶性事件的发生,促进家庭和谐,防治家庭暴力。尤其是参与犯罪的未成年人,由于心智不成熟,往往存在一定的认知偏差或心理问题。大多数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都涉及家庭关系。父母与亲属之间的诉讼给未成年人造成了心理创伤。诉讼过程中造成的紧张和心理压力可能会加剧身心伤害。因此,在审理案件的同时,要加强心理疏导工作,引导未成年人及其家人正确认识问题症结,改变认知,修复彼此感情,改进家庭育儿方式,切实改善亲子关系。人际关系,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的重要途径。成长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于上述背景和需求,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达成协议,共同启动成都市未成年人案件心理干预合作项目;旨在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心理干预机制的积极作用,加强校地共建,整合资源,服务民生,建立完善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并进一步推进成都国家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建设以及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法院系统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经过前期准备。两院联合印发了《小案心理干预机制操作规程(试行)》,并招募和审核了150名合格的心理教师,选入教育系统心理咨询专家库,参与今后的心理干预工作。案件介入工作。 会上,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罗庆红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永梅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小案心理干预机制操作规则(试行)》,双方分别发表讲话,阐明此次合作的意义。 ,对参与这项工作的成都市教育系统的学校心理咨询专家寄予厚望。期待在两院的共同努力下,未成年人案件心理干预机制顺利运行,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权益保护、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做出贡献。会上,双方领导向首批心理咨询专家代表颁发了专家聘书。 签约仪式结束后,学员们进行了首次专题培训。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家庭庭朱英哲法官以“未成年人案件法律依据”为主题进行培训,成都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程红娟教授进行了培训以“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为主题的专题心理培训。 如果遇到心理困扰,可以随时联系爱己心理,遇见爱己,开始爱己 |